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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朗盛德国高性能材料有限公司继承朗盛德国有限公司在锦纶6切片反倾销措施中所适用税率的公告
10月25日,商务部发布2022年第28号公告称,9月27日,商务部收到朗盛德国高性能材料有限公司(LANXESS Performance Materials GmbH)提交的申请,该公司请求继承朗盛德国有限公司(LANXESS Deutschland GmbH)在对原产于美国、欧盟、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锦纶6切片实施的反倾销措施中所适用的反倾销税税率和其他权利义务。经审查,商务部认为,该公司的申请符合要求并附相应证据,公司业务转让前后关于锦纶6切片的经营管理、生产能力、供应商关系、客户基础以及管理层人员等均未发生变化。据此,商务部决定:自2022年10月26日起,(一)由朗盛德国高性能材料有限公司(LANXESS Performance Materials GmbH)继承朗盛德国有限公司(LANXESS Deutschland GmbH)在锦纶6切片反倾销措施中所适用的8.2%的反倾销税税率和其他权利义务。(二)以朗盛德国有限公司(LANXESS Deutschland GmbH)名称向中国大陆出口的锦纶6切片,适用锦纶6切片反倾销措施中“其他欧盟公司”的23.9%反倾销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