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强制实施

2022-06-01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0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强制实施......"

今年1月起,《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简称《海运危规》)第38-16版开始强制实施。《海运危规》由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每两年更新一次,作为一项规范危险货物国际海洋运输的关键性技术文件,《海运危规》的变更必将对整个运输行业带来重大影响。

新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有以下几点变化:

一、危害分类有新的要求

1、新增1版危害--聚合物质

第38-16版海运危规中第4.1类易燃固体从3小项增加到4小项,新增1项危害。

2、修订1项分类规则--粘性易燃液体

根据海运危规的规定,对于闪点小于23度的粘性易燃液体,在同时满足以下4个条件时,包装类别可以从II类划为III类。

条件1:黏度与闪点满足表1条件;

条件2:在**分类试验中,清澈的**分离层小于3%;

条件3:混合物或任何分离的**都不符合第6.1项或第8类分类标准;

条件4:包装在容量小于等于450L的容器中。

新版海运危规对于条件1进行了修订,对于非牛顿流体(比如,油漆、涂料)的黏度表针改用运动粘度,主要原因是此类液体在运输中由于受热、摩擦或摇晃,其黏度会与静置时有变化,而之前的ISO杯流出时间黏度(表1蓝框内容)只适合牛顿流体的粘度。

二、《危险货物一览表》有新修订

1、新增9个UN编号

由于危险类别的变更,以及锂电池运输标签新增等技术原因,38-16版海运危规中,增加了9个UN编号,其中4个UN编号分配给聚合物质。

2、新增6个海洋污染物

新版海运危规中,有6个UN编号被列为新的海洋污染物。

3、新增11个特殊规定

新版海运危规中除了新增了9个UN编号,还新增11个特殊规定。其中,特殊规定382对聚合物珠粒危险性分类提出了一项豁免试验,通过试验如果确定产品不会在高温下释放易燃性蒸气,在封闭空间内形成易燃环境的话,可以豁免为普通货物。

三、锂电池包装有了新标记和标签

1、锂电池新标签

锂电池属于海运危规中的第9类杂项危险货物,一直以来都和其它第9类危险货物共同使用相同的运输标签。新版海运危规对此作了修订,为锂电池分配了专用的运输标签。新的运输标签自2019年1月1日起强制使用,在此之前企业可以选择使用。

2、锂电池新标记

新版海运危规还为锂电池分配了专用的运输包装标识。

此外,2017年7月底《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第七版正式发布。由于GHS制度是一项全球化的化学品危害统一分类和公示制度,自2003年发布以来,已在美国、日本、中国及欧盟等60多个国家和地区推广实施,所以上述两个文件的修订将对相关进出口企业产生直接影响。

上海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行业外贸企业,需密切注意上述两大政策调整。对于进口企业来说,重点关注进口货物的标签和使用危包种类,特别是锂电池的危险货物运输标签有了较大的变化;对于出口企业,需特别重视,确保相关货物的标签及安全数据单与合同要求的GHS制度版本一致。

目前,海运仍然是我国进出口危险货物的主要方式之一,因此在国际间运输时,要遵守《海运危规》的技术要求,做好产品的危险性分类、选择合适的包装,并根据GHS的要求加贴合适的标记和标签。相关企业要及时做好技术应对,以避免不必要的合规问题,影响货物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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