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电视、遥控器及其组件(调查编码:337-TA-1263)作出337部分终裁:通过对6月28日发布的最终初裁和与之相关的第30、37号命令进行"
美国ITC对涉华电视、遥控器及其组件发布337部分终裁
10月2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电视、遥控器及其组件(调查编码:337-TA-1263)作出337部分终裁:通过对6月28日发布的最终初裁和与之相关的第30、37号命令进行部分复审,确认对8,378,875号专利不存在侵权和7,388,511号专利无效,以不存在侵权结案并终止本案调查。中国广西骏升科技(钦州)有限公司、中国江苏骏升科技(扬州)有限公司、中国香港C.G. Development Ltd., China等为列名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