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中国商务部发布2022年第30号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称《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22年3月1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
商务部公告2022年第30号
10月31日,中国商务部发布2022年第30号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称《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22年3月1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酞菁类颜料(以下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和《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调查机关作出初步裁定(详见附件1)并决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被调查产品时,应依据本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保证金比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保证金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保证金金额=(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保证金征收比率)×(1+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对各公司征收的保证金比率详见附件2。调查范围:原产于印度的进口酞菁类颜料。被调查产品名称:酞菁类颜料。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32041700和32129000。上述税号项下酞菁类颜料以外的其他产品不在本次调查范围之内。各利害关系方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可向调查机关提交书面评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