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度尼西亚代表团于10月21日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印度尼西亚保障措施委员会对进口蒸发器作出第一次保障措施日落复审终裁,建议继续对涉案产品"
印度尼西亚对进口蒸发器作出保障措施日落复审终裁
10月24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度尼西亚代表团于10月21日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印度尼西亚保障措施委员会对进口蒸发器作出第一次保障措施日落复审终裁,建议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3年的保障措施税,具体如下:2023年1月11日~2024年1月10日为12.5%,2024年1月11日~2025年1月10日为11%,2025年1月11日~2026年1月10日为9.5%。涉案产品包括滚焊技术蒸发器和翅片式蒸发器,用于冰箱、冷冻机等制冷设备,涉及印尼税号ex.8418.99.10项下的产品。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7日内分别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书面磋商申请,预计磋商将于2022年11月11日前进行。印尼调查机关联系方式:dit.multilateral.ppi@kemendag.go.id,网址:www.kppi.kemendag.go.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