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发布第2022-10号公告(案件调查号为23-2022-2),对原产于中国和澳大利亚的氢氧化铝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建议企划财政部对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其中"
韩国对涉华氢氧化铝作出反倾销初裁
7月21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发布第2022-10号公告(案件调查号为23-2022-2),对原产于中国和澳大利亚的氢氧化铝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建议企划财政部对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生产商中铝山东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适用14.27%反倾销税,龙口东海氧化铝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适用21.05%反倾销税,中国其他供应商适用14.27%反倾销税;澳大利亚生产商Alcoa of Australia Limited及澳大利亚其他供应商均适用37.96%反倾销税。本案涉及韩国税号2818.30.9000项下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