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特定电子蜡烛产品及其组件(调查编码:337-TA-1195)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1年12月29日作出的撤回初裁进行复审并确认,即申"
美国对涉华电子蜡烛产品及其组件发布337部分终裁
7月1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特定电子蜡烛产品及其组件(调查编码:337-TA-1195)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1年12月29日作出的撤回初裁进行复审并确认,即申请方未能满足美国国内产业地位的经济要求,因此本案缺席被告不存在侵权。中国浙江Ningbo Shanhuang Electric Appliance Co.、中国浙江Yiwu Shengda Art Co. Ltd.、中国广东Shenzhen Tongfang Opto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td.等为列名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