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我国企业出口商品主要有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和通过外贸出口两种方式,相应地,出口退税形成了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与外贸出口两种不同的退税方式。因为生产企业"
目前,我国企业出口商品主要有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和通过外贸出口两种方式,相应地,出口退税形成了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与外贸出口两种不同的退税方式。因为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与外贸出口计算出口退税有差异,导致二者税负有较大区别,纳税人应结合自身情况,尽可能采用税负低、出口退税多的出口方式。
现行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税额,项税额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应退税额=购进货物的进项金额×退税率;对出口货物库存账和销售账均采用加权平均价核算的企业,应退税额=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进价×退税率,其退税依据是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的进价。而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应退的增值税是执行“免、抵、退”或“先征后退”,出口退税的税额取决于出口的离岸价销售收入及其进项税额。
企业采用自营(委托)出口,自行办理出口退税的形式,同把货物销售给外贸企业出口,由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的形式税负有何差异呢?这两种形式因为在退税方面采用不同的退税方式,由此产生了不同的结果。